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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服务承诺制
时间:2006-09-06 12:29   文章来源: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   浏览:

   一、本单位根据职能要求,将对外服务的内容、程序、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。
  二、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:
   1、办事程序承诺。将本单位责任范围内卫生许可、执业许可等办理依据、程序、时限对外公开,最大限度的方便服务对象。
   2、优质服务承诺。工作人员要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,做到文明礼貌、态度热情、服务周到,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。
   3、勤政廉政承诺。在办事过程中,不索贿、不受礼、不吃请、秉公办事、不拖、不卡、不推,减少办事程序,提高办事效率。
   4、收费承诺。严格按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,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群众监督。
   5、监督承诺。对工作作风、办事效率等提出的投诉、举报、监督意见等一律及时处理。
  三、违反服务承诺制的,对承办人进行批评教育,受到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,视情节对承办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。
  四、投诉举报电话,办公室87045091,稽查处87817990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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